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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时间:
u 早会7:50—8:00
u 早班: 8:00-12:00 ;13:30—17:30
u 中班: 12:00-18:00 ;19:00-21:00
u 晚班: 14:00-17:00 ;18:00-23:00;
考勤:
ü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者,罚款10元;
ü 月迟到、早退,旷工累计达3次者,计旷工一天。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资。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(即扣发6天底薪)。
请假:
u 请假须经部门主管批准,必须提前一天告知,并填写请假单;当天临时请假,必须经过部门主管审批,填写请假单,否则按旷工论处。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;
u 请假两天以内由部门主管审批,两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审批;
u 每人每月请假次数,累计不得超过2次,否则取消一切优秀评选资格;
离职:
ü 新员工在培训期(30天)内有离职意向需向本部门主管当面告知,说明离职原因。(培训期间,自动离职不计发工资)
ü 上岗期员工如有离职意向,需提前一个月告知本部门主管及经理,并说明离职原因,经过同意后,填写《离职申请表》后方可离职;若未经部门主管同意,擅自离职,当月工资全部扣除。
行为准则:
u 工作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,不准在上班时间睡觉、看电影电视,浏览无关的网页。(违反一次警告;两次罚款10元;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。)
u 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,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。(违者罚款10元)
u 不乱丢垃圾,给大家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。(违者打扫整个工作区。)
安全保卫制度:
ü 电脑、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工作,应及时反映及时更换;
ü 严禁擅自更换和使用其他座位上的硬件设施,如有问题及时反映;
ü 工作场地严禁使用其他大功率电器!